学院学生科工作职责:
学院学生科由学院党政及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具体负责学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日常管理工作和为学生成长提供全面服务。学生科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对政治思想工作的要求,负责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2. 接受学院党、政的领导,工作上直接对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传达和贯彻落实学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决定。
3. 协调、配合学院办公室、教务科做好学院学生党务、教学等各项工作。
4. 拟定年度、学期和一定时期学生工作计划报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落实、执行。
5. 做好年度、学期学生工作总结,特定时期要做专项情况汇报。
6. 向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班主任建议名单,指导班主任开展学生教育及日常管理工作,提交对班主任工作的考核和班主任的评优工作意见报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报学院党委会批准。
7. 协助学院教学部门开展学生学风、考风教育活动。
8. 对学生进行学年综合评定和评优,作好校先进班集体、校院优秀学生、校院优秀学生干部等的推荐审查工作。
9. 配合学生工作处,做好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
10.做好新生入学教育工作、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和毕业教育工作。配合做好招生宣传工作。
11.做好优秀学生和特长学生的培养工作,向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奖励和激励建议。
12.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心理卫生和心理健康知识。指导学生班级心理健康委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
13.调查和处理学生违纪事件和各类突发事件,向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处理、处分建议。
14.定期了解和分析学生的思想动态,针对学生的思想情况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和后进生的转化工作。
15.按学校及学院有关规定使用学生活动经费。